法治中国 教育高地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5-12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以刘伯承元帅为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为基础,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成立西南政法学院,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出任首任院长。特殊的建校背景,使学校汇集了当时西南地区法学和法律界的主要资源,也因此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类的“西南联合大学”。

  目前,学校有渝北和沙坪坝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全日制在校学生近2万人;设有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国际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刑事侦查学院、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语学院、应用法学院等12个学院。经过50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法学为主,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学校拥有17个本科专业、1个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经济法学、诉讼法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在大学研究生院二级学科评价中,学校经济法国家重点学科连续4年蝉联全国第一。目前,学校已成为法学教学科研实力雄厚、法学学科体系齐全、在海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是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学校有国家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师德先进个人4名,国家精品课程4门,省部精品课程12门;2001年以来,共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17项,其中有2项成果获国家教学成果奖;2002年以来,有4部教材荣获国家教育部门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4部教材获国家司法部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6部教材被确定为“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立项选题。

  作为全国首批“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院校之一,学校素质教育成果显著。学校青年法学会、大学生社会调查中心相继被授予“全国百优社团”称号。学校代表队在第四届、第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荣获银奖,是政法类院校中仅有的连续两次进入决赛的高校代表队;2004年,在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有2人获特等奖。2006年,学校合唱团在第四届世界合唱比赛中获得银奖,应邀赴维也纳金色大厅演唱。学校体育运动队在重庆市和全国举行的各项比赛中多次夺冠。2006年,学校男子排球队参加全国大学生沙滩排球赛获得冠军,取得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沙滩排球赛资格;在首届中国大学生排球联赛中获得亚军,并作为亚洲仅有的受邀请高校排球队,代表中国大学生在2007年10月奥地利举行的世界大学生排球赛上获得季军,为重庆市球类集体项目在国际比赛中取得了历史性突破。

  学校论辩文化源远流长,论辩、育人相得益彰。1998年以来,学校创立了以“西南法学论坛”、“金开名家讲坛”为主体,研究生和本科生论坛为两翼的“西南学术大讲堂”体系,形成了国内法学界知名的论坛品牌。2005年,大学生演讲辩论协会被授予“全国百优社团”称号。2007年,“论辩文化”被教育部门授予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2001年、2007年,学校代表队分别获得第二届、第五届全国“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辩论赛冠军,并于次年代表中国参加在维也纳举行的国际商事贸易仲裁辩论赛;2005年,学校代表队获得西部和西安模拟联合国比赛代表队奖、立场文件奖和领导才能奖,位居各参赛高校榜首;2007年,学校代表队在有全国13所知名法学院校参赛的首届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竞赛中一举夺得冠军。

  建校以来,一大批毕业生成为国家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的骨干,有的已经成为相关领域的领军人物。广大校友中,有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6人,全国人大代表18人,大法官、大检察官、副总警监23人,省部级领导干部40人。在《当代中国法学名家》首批收录的176名法学名家中,学校教授和校友有32名;在50名“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中,有15位学子入选。近年来,还涌现出了“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芦振龙烈士、“全国模范检察官”刘邦闹等一批优秀校友。2006年初,中国校友会网发布我国首个反映1952年以来中国高校杰出人才培养状况的调查报告,并依此推出了“中国高校杰出校友榜”,学校以法学人才培养方面的杰出表现,夺得“青年法学家校友榜”第一名。学校学子在实务界、理论界的突出业绩,成为社会公认的“西政现象”。

  学校先后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泰国、韩国等国家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20多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合作关系。长期聘请外籍专家来校讲学,接受外国留学生,并选派本校学生出国学习。学校是国家司法部门和国家外国专家部门共同创建的“中国国家高级法律人才培训中心”,面向海外举办学位培训和短期培训。2007年9月,鉴于学校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以及对我国法学教育的突出贡献,第三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永久纪念——“法律文化园”落户学校。

  学校正处于“第三次创业”的关键时期,全校师生员工将继续秉承“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坚持“以人为本”、“质量至上”的办学理念,弘扬“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立足重庆,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全面提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地发展。